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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检察院构建案件监管“合作伙伴”关系 助推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21-04-12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检察讯(纪孟杰)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内外沟通协作,构建良好互动“合作伙伴”关系,提升案件管理工作实效,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建设服务律师温馨通道。搭建“沭阳县律检社”微信群,接受律师预约事项,转发最新司法解释及各项涉及律师执业规定,接受律师在微信群中的批评建议,并介绍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救济途径和救济方式。

  二是实行平台预警双提醒。根据案件管理大数据智能辅助应用平台的流程监控及权利保障提醒、预警情况,在各办案组微信群、及时提醒,并将案件评查、文书公开列入提醒范围,及时督促完善,减少失误或超期。

  三是推行案件办结预评查。该院将案管部门的复查作为推进检察业务的抓手,使“我要查”变为“邀我查”,形成良性互动,如员额检察官对办结案件必须回头自行检查文书、案卡填录等问题,在确认无误后,第一时间联系案管部门预评查,预评查情况暂不计入绩效扣分,但案件承办人必须及时整改预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是开设小课堂进行辅导。案管部门以“从案管视角剖析办案中的易错点”为题从法律适用、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容易出错的方面为全院干警辅导,案管部门干警对新进办案辅助人员开设小灶,专题辅导、提示。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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