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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倾心促调解,解决邻里排水难

发布时间:2021-04-1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宋卓)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期,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江东法庭受理一起原告李某等人诉被告张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原、被告系同一栋楼上下楼的邻居,被告居住在一楼,原告等人居住其楼上。由于下水管道常年失修,导致堵塞,因为需要维修一楼地下的管道,被告在一楼从事经营活动,因为维修势必会影响其经营,故原、被告双方就此产生矛盾。

  由于下水堵塞,楼上所有住户长达数日无法正常使用上下水,给其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此期间,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调解多次,但双方就应给付被告的停业损失数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在沟通过程中,双方又出现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致使矛盾一直迟迟未能解决。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东昌区人民法院。

  办案人接手案件后,了解到原告已经数月没有使用过上下水,生活上极其不便,于是立案当日就前往被告处送达了诉状、传票等相关文书,并且积极和被告进行沟通,安排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双方争议的焦点仍是维修期间势必造成被告经营受到影响,原告也愿意给付被告一定的经济赔偿,但具体的数额上仍有一定的差距,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的情绪从一开始的剑拔弩张,逐渐开始有了缓和,赔偿的数额也最终达成了一致。被告提出纠纷发生以来,原告等人的一系列不理智的行为对其也造成了伤害,要求原告等人进行道歉,法官在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后,对于原告的不理智行为也进行了批评,原告也同意赔礼道歉。最后在法官的见证下,原告等人向被告进行了真诚的赔礼道歉,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被告实际接受的经济赔偿少于最后协商的数额,双方当事人于当日即维修了下水管道,并于维修过后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一场长达几个月之间的邻里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取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东昌区人民法院会继续不忘初心、勇担使命,一以贯之地为民办实事、听民声、关民情、解民忧。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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